數字檔案館
數字檔案館具有館藏資源數字化、信息組織與傳輸網絡化、服務范圍擴大化、信息資源共享化、信息檢索便捷化等諸多特點。
“數字檔案館”的含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數字檔案館是指存儲和利用檔案信息資源的信息空間,是一個由眾多檔案資源庫群、檔案信息資源處理中心、檔案用戶群構成的數字檔案館群體。
狹義的數字檔案館指其中的個體檔案館,其含義除了館藏檔案數字化的工作外,還涉及檔案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儲、檢索、傳遞、保管、保護、利用、鑒定、統計等全過程,代表的是一種信息環境和基礎設施的構建(包括軟、硬件系統的設計和組織實體的建立)。它包括:
1. 接收應歸檔的電子文件及其元數據,并對立檔單位的電子文件工作流程實施在線監督和控制,以及時獲取電子文件,防止重要文件的流失;
2. 將現有館藏檔案數字化,實現數字化檔案資源在網上的發布和傳遞;
3. 支持對館藏各種檔案實體的自動化管理;
4. 支持以網絡連接行業、政府信息資源庫及不同檔案館的數字化館藏,能夠提供分散于不同地區的檔案信息資源,實現檔案信息資源共享;
5. 組織對數據的有效訪問和查詢,使用戶可以通過網絡對數字化檔案信息(包括目錄、索引和全文)進行查閱。
我們一直認為數字檔案館和數字圖書館的概念屬于同一性質,并且其內容也有很大的相似性,從下面這段話的角度來看也不盡然:
最早檔案部門提出數字檔案館或數字化檔案館是借鑒數字圖書館的概念,但是數字圖書館和數字檔案館的概念和建設內容有著本質的區別,數字圖書館是借用傳統圖書館的名稱,已經脫離傳統圖書館的工作、管理模式,數字圖書館是下一代互聯網的信息資源組織形式,是將目前互聯網信息資源的無序狀態變為有序。而數字檔案館依然是檔案館,其對館藏檔案的管理功能沒有改變,同樣具有收集、整理、鑒定、保管、利用、統計、編研等功能,只不過其采用的技術方法、管理手段、管理對象等有了較大的變化。數字檔案館不是網絡檔案館,也不是虛擬檔案館,以目前我國檔案管理法律法規的限定,檔案本身在網上運行是不允許的;以當前網絡安全的狀況,檔案本身處于互聯網或局域網環境中是非常不安全的;以我國現有公眾對檔案的認識和利用需求,全國檔案館或部分地區檔案館聯網,在投入和產出效率上是非常不合算的。因此,以目前的管理手段和技術水平,將數字檔案館建設成網絡檔案館既沒有必有也不安全。